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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鸡西人才周2021年冬季引进481名人才公告
      2021年12月08日 11:51   点击:[]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结合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组织实施的振兴龙江·邀你同行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根据全市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际需求,鸡西市组织开展鸡西人才周2021年冬季人才引进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人才引进的企事业单位152家,岗位248个,计划引进481人。其中:市属事业单位36家,岗位78个,计划引进123人;区属事业单位67家,岗位82个,计划引进167人;县(市)属事业单位44家,岗位79个,计划引进139人;市域企业单位5家,岗位9个,计划引进52人。具体岗位数量及条件要求详见《黑龙江省鸡西人才周2021年冬季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对象条件

    (一)引进对象

    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及非应届均可)。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和良好心理素质。

    5.应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证书等。

    6.年满18周岁以上、35(含)周岁以下(19861月至200312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11月至200312月期间出生)。

    7.具备引进岗位所需学历、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需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研究生所学专业需与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

    8.具备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服从用人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截至报名结束时,已被鸡西市及所属县(市)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含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的)。

    2.“双一流建设高校外的预科生、专科升本科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本科生、研究生。

    3.海外留学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在职培养的毕业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自学考试等毕业生。

    4.曾因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处分处理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7.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8.与人才引进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回避关系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目标高校具体要求,由人才引进单位自行与目标高校和报名人员直接对接,具体组织实施人才引进工作。其中:企业岗位人才引进由企业与目标高校和报名人员在本月20日之前(根据疫情形势可顺延)直接对接自行选聘人选;市直事业单位或县(市)区岗位人才引进工作由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分别与目标高校和报名人员直接对接组织实施,具体按以下程序开展:

    (一)发布公告

    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智汇兴凯湖公众微信平台发布《黑龙江省鸡西人才周2021年冬季人才引进公告》。

    (二)报名方式

    1.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21123—12日,网上未报名的可以到面谈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由人才引进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依据具体面谈时间确定,逾期不予受理。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与面谈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本公告发布后,请报名人员访问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或智汇兴凯湖公众号,自行下载并填报《黑龙江省鸡西人才周2021年冬季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并仔细阅读《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附件5);也可现场领取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交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培养学校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在籍学生证明材料。双一流建设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还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录取批次的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或其它证明材料。报名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将上述材料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人才引进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联系人的电子邮箱(见附件1)。

    2.报名人员需时刻关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智汇兴凯湖公众微信平台发布的公告,保持电话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人才引进任何环节的,报名人员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3.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批次录取的本科生,如所学专业没有适合的招聘岗位,本人愿意到鸡西就业发展的,可填报《黑龙江省鸡西人才周2021年冬季人才引进就职意向报名登记表》(附件3),与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JPG格式)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jxrcyjjlk@163.com

    (三)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根据报名岗位分别由人才引进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具体组织开展,审查结果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本人。其中:应届毕业生报名应按照要求上传报名岗位所需的身份证、个人简历、在校学生证明(内容中对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要求表述准确)等相关材料;非应届毕业生报名应上传报名岗位所需的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以上相关证明材料请报名人员上传证件扫描件,照片大小限制在1M字节以内,格式为*.jpg。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由报名人员本人保管,后续通知收取时间。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需补充填报信息的报名人员,可按审查意见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补充填报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查或改报其他岗位。

    3.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四)现场资格确认

    通过网上审核的报名人员请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按照人才引进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通知的指定时间地点,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通过资格确认人员,直接参加面谈。未来得及网上报名的人员,可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按人才引进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通知的面谈时间,直接到面谈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确认。

    (五)面谈

    面谈时间定于20211213—19日(根据疫情形势可顺延),面谈由人才引进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分别组织实施,具体面谈时间和地点由人才引进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并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智汇兴凯湖公众微信平台上公布。面谈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教育系统面试由讲课和答辩两部分组成),重点考察与报名岗位相关的能力素质和专业知识,不设开考比例。面谈成绩按100分计,低于60分不合格者,不得做为签约考察人选。面谈成绩合格但未被列为报名岗位签约考察人选的,人才引进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根据岗位设置和人才引进实际情况,尊重报名人员意愿,按面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可调剂到同一类型专业未满额引进的岗位。若岗位报名人数与引进人数比例超出51以上,由人才引进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结合实际情况,可采取笔试等适当方式按照相应比例确定参加面谈人选。

    (六)签约

    与拟考察人选签订《黑龙江省鸡西人才周2021年冬季人才引进就业协议书》(附件6)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拟考察人选自愿放弃的,须在签约前提出。

    (七)考察

    由人才引进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并审查档案,深入了解人选的成长经历、政治表现、德才素质、性格特点和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体检、公示和聘用。

    (八)体检

    对考察人选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教育系统可参照《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空出的岗位,可按该岗位面谈成绩排序顺次递补。

    (九)公示

    对面谈、考察、签约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智汇兴凯湖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

    (十)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工资、组织关系转接等手续。其中:拟聘用人员是应届毕业生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待人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非应届毕业生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人才引进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其中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年)。试用期满后由聘用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编制及政策待遇。

    四、待遇管理

    (一)薪酬待遇

    凡被我市事业单位引进的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统招全日制一批次录取的本科毕业生,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转正定级时的薪级工资,按照国家及省市规定艰苦边远地区标准执行。凡被我市企事业单位引进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硕士、博士毕业生,符合政策条件的可分别享受3万元、5万元补贴资金(按五年平均支付);被认定为市级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硕士、博士人才,连续3年、每人每月分别给予1500元、2000元补贴,在鸡西购房的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安家费;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工作满3年一次性给予2万元补贴。

    (二)落实编制

    1.市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按照规定程序签订就业协议或办理引进手续,落实相应事业编制。

    2.企业引进的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统招全日制一批次录取的本科毕业生给予事业编制。按照事业引进、企业使用的思路,利用现有事业编制周转池,为通过人才引进的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落实事业周转编制。在企业服务5年期满,业绩考核合格的,可选择放弃事业周转编制留在企业服务,或选择相关事业单位工作,办理落入相关事业单位编制手续,从事业编制周转池中退出。

    (三)考核管理

    引进的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统招全日制一批次录取的本科毕业生除参加正常考核外,市、县(市)区组织部门每年组织一次专门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培养和使用的重要依据。提出入党申请的,可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实行发展党员计划倾斜政策。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解除聘用协议。

    (四)培养使用

    1.加快培养培训锻炼。将引进的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统招全日制一批次录取的本科毕业生培训分别纳入相关教育培训整体规划,统筹谋划、分类实施,做到当年引进当年轮训。推行导师团制度,由县处级班子成员、组织人事干部、业务骨干组成导师团,建立人才成长档案,通过多师带一徒的方式,制定培养计划、定期谈心谈话,随时指导解决工作中的难题疑惑,促进人才快速成长。

    2.搭建施展才干平台。对引进到事业单位的统招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直接纳入市级年轻干部储备库,符合相应条件、表现优秀的,在职数限额内落实正、副科级职务或相应职级待遇。对于特别优秀的,特别是专业紧缺的优秀人才可破格提拔,在全市范围统筹交流使用。

    3.拓展专业发展空间。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统招全日制一批次录取的本科毕业生,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无需评审可直接认定助理级职称。引进的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直接认定中级职称,引进的统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可直接认定中级职称。本科毕业生初级定职后、统招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中级定职后,可不受岗位数额限制直接予以聘用享受相应待遇。

    4.解决人才后顾之忧。积极解决引进的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统招全日制一批次录取的本科毕业生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需求。对从域外引进到事业单位或企业的高层次人才,其配偶为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可优先对应安置。子女在我市就读中小学的,统筹安排到优质学校或意愿学校。

    五、纪律监督

    (一)资格审核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包括入职后),任何环节中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均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其中存在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或材料、恶意报名扰乱工作秩序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记入诚信档案,并由有关单位向大学组织人事部门反馈。

    (二)人才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徇私舞弊、违反既定程序或组织纪律等违纪违规问题线索,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三)人才引进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疫情防控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非面谈考点所在城市或高校的报名人员到其他城市或高校的面谈考点参加面谈,应符合面谈考点所在城市或高校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

    七、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人才引进工作的领导,确保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研究决定重要事项;市直有关单位和县(市)区组织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人才引进工作;市直有关单位派驻纪检组和县(市)区纪检监察部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确保人才引进工作顺利实施。

    本公告相关内容由鸡西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请报名人员持续关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智汇兴凯湖公众号,及时了解人才引进工作进展情况。联系单位:鸡西市人才工作中心人才引进交流科,咨询电话:0467-2188767

    附件见来源链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jixi.gov.cn/jxyw/ggxx/202112/t20211203_2486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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