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求,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20名(该类人员非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项工作聘员20名,一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详见《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2022年招聘专项工作聘员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文化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性别、年龄要求:男性,18周岁至35周岁(即于
1987
年
4
月
8
日
至
2004
年
4
月
8
日
期间出生)。
(三)身体要求:身高
1.65
米
及以上,体形端正,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40%,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计算方式:标准体重(kg)=身高-110)。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矫正视力4.8以上,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四)其他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法律,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
2.具有符合辅警工作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能够适应外勤、露天、倒班制及驻训工作,能按工作要求开展治安巡逻防控、检查等相关警务工作,适应阶段性的节假日加班或高等级勤务。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直系亲属正在服刑,或者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被聘用后仍为全日制院校在读生的;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将严格按防疫有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
4
月
20
日
,考生自行下载报名表填写好后带齐报名所需资料交到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办公大楼412室(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府前路7号)。
报考人员需预备以下本人相关资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
3.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历认证表);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退伍证等;
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5.开具本人及直系亲属的无违法、无犯罪证明书;
6.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开具的个人征信;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退伍证等;
8.小一寸免冠彩照3张;
9.《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内容须电脑打印,并粘贴照片、手写签名)。
10.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入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大院的来访人员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本次资格确认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资格。
(三)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要求执行。
2.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应考人员对自身身体状况是否适宜参加体能测试进行认真考量,有相关疾病不宜参加剧烈运动者请不要报考,以免发生意外。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需签订身体健康承诺书(附件4),须凭已签订的承诺书和身份证参加测试。
4.测试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4项测试成绩均合格才能确定为体能测试合格。体能测评结果不计入录取成绩,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采用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1.笔试
对通过体能测试的人员进行理论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内容主要包括警务辅助人员职责、权利和义务,日常接处警规范,协助执法的基本技能知识,保密常识、时事政治及辅警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等。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测试时间6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
2.面试
从体能测试达标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若同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对于同一个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的,则进行职业倾向测试后确定名次。
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不齐全的不予入场参加考试。
(五)体检
从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但对心率、血压等能当场告知的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即时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六)考察
按照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有不得报名情形之一的,考察不合格。
(七)公示与聘用
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相关待遇
专项工作聘员待遇按照《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清新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清新府办函[2021]52号)》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考前准备
1.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2.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本省考生考试前严格执行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
4.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考生要合理安排时间,按照广东省疫情防控政策落实健康管理、核酸检测。
5.因防疫检测要求,考生务必至少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6.在考点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核酸测试证明(考前48小时内)等相关证明,并出示“粤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备查。
(二)考试期间义务
1.所有考生在考点考场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
2.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由卫生防疫人员研判后作出相应处理。
(三)有以下情形考生不得入场考试
1.“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3.未按照广东省疫情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下同)其他地区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四)有关要求
1.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发布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五)通过体检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提出放弃的,三年内不得再报考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专项工作聘员、辅警招聘考试。
(六)本公告由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5787200。
附件见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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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qingxin.gov.cn/qyqxgaj/gkmlpt/content/1/1541/post_1541563.html#3948